设计原则
单一职责原则:(SRP)一个类,较好只做一件事,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开放-封闭原则:(OCP:The Open-Closed Principle)软件实体(类,模块,函数等等)应该是可以扩展的,但是不可修改的。
依赖倒转原则:(DIP)这个原则的内容是:要依赖于抽象,不要依赖于具体。或者说是:要针对接口编程,不要对实现编程(Program to an interface,not an implementation)。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,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。
里氏代换原则:(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,LSP)在一个软件系统中,子类应该可以替换任何基类能够出现的地方,并且经过替换以后,代码还能正常工作。
迪米特原则:(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,LKP)较少知识原则,又称为“Law of Demeter”,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,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。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方法的话,可以通过*三者转发这个调用。
平面设计
以“视觉”作为沟通和表现的方式。透过多种方式来创造和结合符号、图片和文字,借此作出用来传达想法或讯 息的视觉表现。主要在二度空间范围之内以轮廓线划分图与地之间的界限,描绘形象。而平面设计所表现的立体空间感,并非实在的三度空间,而仅仅是图形对人的视觉引导作用形成的幻觉空间。
定义
平面设计是沟通传播、风格化和通过文字和图像解决问题的艺术。由于有知识技能的重叠,平面设计常常被误认为是视觉传播或传播设计。平面设计通过使用多种不同的方法去创造和组合文字、符号和图像去产生视觉思想和信息。平面设计师或许会利用字体编排、视觉艺术和版面技术来使产品设计达到预期效果。
用途
平面设计的常见用途包括标识(商标和品牌)、出版物(杂志,报纸和书籍)、平面广告,海报,广告牌,网站图形元素、标志和产品包装。例如,产品包装可能包括的商标或其他的艺术作品、编排文本和纯粹的设计元素,如风格统一的图像,形状和颜色。组合是平面设计的较重要的特性之一,尤其是当产品使用预先存在的材料或多种元素。
元素
1.概念元素,所谓概念元素是那些不实际存在的,不可见的,但人们的意识又能感觉到的东西。例如我们看到尖角的图形,感到上面有点,物体的轮廓上有边缘线。概念元素包括:点、线、面。
2.视觉元素:概念元素不在实际的设计中加以体现,它将是没有意义的。概念元素通常是通过视觉元素体现的,视觉元素包括图形的大小、形状、色彩等。
3.关系元素:视觉元素在画面上如何组织、排列,是靠关系元素来决定的。包括:方向、位置、空间、重心等。
4.实用元素:指设计所表达的含义、内容、设计的目的及功能。
构成
下面我们具体介绍平面设计的构成方式。
平面设计
平面设计
平面构成作为一门设计基础课的教育,始于一九一九年德国包豪斯设计学府,其后应用于设计的各个领域,如服装、装潢、室内设计、造型设计、建筑、绘画等。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,可加深学生对形与形之间关系的理解,培养学生组织形、创造形的能力。
构成的定义:构成是一种造型概念。是将不同或相同的形态单元重新组合成新的单元形象,赋予视觉感受上新的形态形象。
构成元素
概念元素:是在头脑里存在的点、线、面、体。
视觉元素:是将概念元素体现在实际设计中,包括大小、形状、色彩、肌理等。
关系元素:是把视觉元素在画面上进行组织、排列,是形成一个画面的依据完成视觉传达的目的。包括方向、位置、空间、重心等。
实用元素:是指设计所表达的内容、目的和功能。